院属各部门:
根据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兰科字[2018]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科研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序号 |
计划类别 |
专项名称 |
受理部门 市科技局 |
1 |
重大科技专项 |
|
计划处、社发处 农村处、成果处 高新处 |
2 |
科技支撑计划 |
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 |
高新处 |
农业科技创新专项 |
农村处 |
院地院企合作专项 |
成果处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 |
计划处 |
3 |
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
县(区)科技能力建设专项 |
农村处 |
兰白试验区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
高新处 |
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专项 |
高新处、计划处 成果处 |
4 |
重大专利产业化专项 |
|
产权局 |
5 |
社会发展计划 |
医疗卫生专项 |
社发处 |
生物医药专项 |
社发处 |
软科学专项 |
法规处 |
文化与科技融合专项 |
高新处 |
6 |
民生科技专项 |
研究类 |
社发处 |
应用类 |
社发处 |
7 |
《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后补助计划 |
|
计划处、成果处、 高新处 |
8 |
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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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处、农村处、 成果处、高新处 |
二、指导思想
2018年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以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为指引,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兰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聚焦重大科技计划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科技金融突破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工作。通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助推兰州创新发展。
三、申报流程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http://61.178.109.102/login2.jsp,如需申报,请仔细阅读《兰州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个人)》(附件4)。
2.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未尽事宜以《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兰科字[2018]20号)》(附件1)、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兰州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为准。
四、提交材料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线打印)及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一式六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
2.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在线打印)、《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可自行组织)及以下附件,一式六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
(1)项目领衔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务及各层次人才的认定证明。并附具体说明材料,包括主要研究领域、学术头衔、科研成果等(500字以内)。
(2)创办、服务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授权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有关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项目预计可实现研发投入、实现产值、实现利税、项目的先进性、创新类型等。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各部门审核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3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3.联系人:魏蒙恩,联系电话:18093111421。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兰科字[2018]20号)》
2.《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兰州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4.《兰州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个人)》
科技处
2018年3月29日